9月28日合肥至大连航班空中,一东航航班女乘务员推餐车提供饮料过程中,不小心把一个在睡觉的旅客的手肘碰到了。引起那位旅客勃然大怒,连续使用粗俗过激言语,还威胁脚踢乘务员、要求当事乘务员落地后陪同就医。 空姐给他道歉,但他并不接受。后来又下跪道歉,可他依然不依不饶。后面发展到,空姐委屈巴巴地求他踢自己一脚,只求能够把这一页翻过去。 过程持续了整个旅程,显然对其他乘客也带来了困扰。航班落地后,医护人员上机检查旅客未有明显外伤或肿胀、无须进一步处理,旅客拒绝地面人员陪同送医,自行离开。 整个过程我看了是很难过的。 但是我想安慰那位下跪空姐几句:她不应该为此感到耻辱,真正应该感到耻辱的是她的单位,是那些冷漠的旁观者,一定程度上,这也是所有人的耻辱。 那个得理不饶人的巨婴乘客显然是这个社会上的一个缩影,自以为是有资格坐飞机的“高贵”乘客,就在权力地位上高人一等,完全无视:乘客服务人员跟他一样,大家在人格上是平等的。但是他还是不依不饶。这样的人,在社会上并不少见。 考虑到空乘行业的特殊性,空姐选择下跪,最重要的目的却不是为了“示弱”,而是想要赶快脱离这个困境。她是被逼无奈的,她不是向那个乘客在下跪,而是向生活在下跪。 如果影响了整个航班的进程,那么她会不会会不会被问责呢,影响严重的话,她会不会被辞退呢? 所以她的下跪,是对失业的恐惧,是对生活在下跪。 难道基层服务人员的职业尊严就要降格到这般地步了吗?遇到这种窘况,就只能一而再地示弱?不断出让自己的人格底线?最后只能让对方踢自己一脚,才能让自己渡劫吗? 到底问题出在什么地方。 我想到,香港餐厅的一些服务人员,据说他们“很没有服务意识”,一些游客过去,感觉很不适应,觉得这些服务员也太冷漠了,怎么一点服务精神都没有呢? 我想,可能恰恰是那些香港服务员,他们并不觉得自己在人格上是低人一等的,他们只是在从事服务行业,又不是把自己卖了,他们不会接受把自己的人格也降低到“低人一头”的地步。 如果不断出让人格,碰上巨婴客人的话,这种出让就是没有止境的,最后就会带来人与人关系的扭曲,还会对服务人员的心理造成很大的损伤。 拉伯雷在《巨人传》里面写到一句话:“人与人之间,最使人痛心的,莫过于以诚恳的态度,希望得到别人的善意和友好,结果得到的却是恶意和伤害。” 这种恶意和伤害对于服务人员来说,尤为常见。 本质的原因,我想,是服务人员的单位,乃至我们的社会气氛,本应给服务人员的人格提供可靠的兜底。让他们遇到情绪巨婴的时候,也能够不卑不亢地守住自己的自尊和人格底线。要让他们不必因为犯了工作上的小失误而感到强烈的失业恐惧。这些应该在制度上有所体现。 但是现实中,这点我们做得还远远不够。恃强凌弱者就是能够在现行规则底下肆意妄为。 我们急需这样的底线意识: 服务人员,只有义务处理职业范畴之内的事情,职业范畴之外的,就可以坦然地不予受理。 而这样职业处境的变化,仍有很长的路要走。 特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