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91年3月15日,北京酒仙桥附近的一栋独门独户的二层小楼里,江青高烧不退。自1989年因咽喉癌保外就医后,江青一直住在这里,组织上还安排了一名护士照顾她的起居。从江青被逮捕入狱算起,已经过去了15个年头。 眼看江青病情有恶化趋势,她被送进了北京公安医院治疗。住院时,院方需要江青填写住院单。这次,江青在姓名栏填写“李润青”。这是一个寓意深刻的名字,“润”取自毛主席的字润之,“青”取自江青的“青”。 经过三天的治疗,江青的高烧退了,体重则减了几斤。医生经过体检后,再次建议给江青进行咽喉手术,但被她拒绝了。在病重住院的日子里,江青枕头边放着毛主席的手迹,衣服上别着一枚毛主席的像章,床头柜上则放着一张她和毛主席在中南海散步的照片。 眼看清明节即将到来,江青向组织上提了两个请求:一是希望能去天安门毛主席纪念堂;二是希望女儿李讷能带一卷白纸来到公安医院,她可以做一个花圈。尽管江青一再要求,可这两项请求都被拒绝了。 5月10日,江青要求回到酒仙桥她的住处。当李讷得知这一情况后,便和丈夫王景清来医院看望母亲,但江青拒绝见他们。李讷万万没想到,她最终未能跟母亲见最后一面。 5月14日凌晨,江青在住处的洗手间自缢身亡,终年77岁。当护士于凌晨3时30分来查房时,发现江青早已没了呼吸,至于她自杀的具体时间可能永远是一个谜了。当天下午,李讷接到了通知来到医院,让她在母亲的死亡通知书上签字。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,李讷同意不给母亲举行任何形式的葬礼。5月18日,江青的遗体在北京八宝山革命公墓秘密火化,包括李讷等亲人全部不在场,但李讷提了一个要求:把骨灰交给她。 直到这时,外界对江青的去世一无所知。说来也是“巧合”,江青去世的消息是外媒爆出的。1991年6月初,美国《时代》周刊报道称,据来自北京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说,“江青上吊了。” 就在国内对此议论纷纷时,6月4日晚11时,新华社发布了一则公告,共127个字: “新华社北京六月四日电:本社记者获悉,‘林彪、江青反革命集团案’主犯江青,在保外就医期间于一九九一年五月十四日凌晨,在北京她的居住地自杀身亡。江青在一九八一年一月被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处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一九八三年一月改判无期徒刑,一九八四年五月四日保外就医。” 第二天,这则公告刊登在《人民日报》第四版的一个角落里。仔细阅读这则公告,没有评价江青的一生,更没有提到她是毛主席的夫人。江青自杀消息公布后,舆论哗然,各种说法层出不穷。 笔者查阅了大量资料,发现当时中国各大报纸除了转发新华社的消息外,对于江青的自杀没有再说什么。但是,有一个例外,就是上海的《解放日报》发表了著名杂文家何满子(原名孙承勋)撰写的《江青为何自杀》一文。 何满子在文章中直接批评江青,语气严厉。为了表达准确,这里引用何满子的原话,他是这样评价江青自杀的: “江青自杀当然应该成为一条新闻,布告天下咸知这个十年灾难的祸首终于恶贯满盈,下地狱去了。这妖婆是自杀的。自杀有种种动机,种种情况:有被迫害悲忿而自杀的,在江青的淫威下,当年有不少人走了以死作抗议的路。江青当然不属此类。她本死有余辜,还只判了个死缓转无期徒刑,后又让她保外就医,可谓宽大之至,谈不上迫害;有畏罪自杀的,江青也不属此类。如果畏罪自杀,她早该在公审前就自去地狱了;有绝望而自杀的,大势已去,往昔天堂梦已彻底破灭,等了十年,没指望了,于是了此残生,江青自杀庶几属于此类。” 对于江青的自杀,虽然使人感到一丝意外,可似乎找不到特殊的原因:她的罪行已经被判决了,所以不存在“畏罪自杀”的说法。事实上,江青跟毛主席结婚时,中央内部就有不同的意见。 1938年11月,毛主席准备跟江青结婚,延安地区议论纷纷,中央很多老同志对此表示反对。大家逐渐形成一致意见,希望张闻天能出面做毛主席的工作。起初,张闻天非常为难,他认为结婚是个人私事,毛主席的个性又很强,他认准的事情很难回头。 但是,张闻天仔细听了大家的意见后,认为他们说的都有道理。思虑再三,张闻天在综合大家意见后,以个人的名义给毛主席写了一封信。这封信写得委婉含蓄,大意是: 你同贺子珍合不来,选择离婚,大家都没有意见,再结婚也是应该的,但是否同江青结婚,望你考虑。因为江青在上海是演员,影响比较大。这样做,对党对你都不大好。 毛主席看到张闻天的信件后,非常生气。对于张闻天的劝说,毛主席没有听从,两人的关系一度颇为紧张。关于中央内部对毛主席和江青结婚的不同意见,毛主席后来专门提到了这件事。 新中国成立后,毛主席在跟青年时代的好友周世钊谈话时,就提到当年中央是如何处理他跟江青的婚事的。毛主席说:“有天晚上我们开会,我记得是开到半夜12点半钟,周恩来同志突然对我说,主席请您出去一下,我们要讨论研究一个问题。既然恩来同志临时有事要我退出会场,我就只好走出会场,在另外一间房子看书